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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乡村治理,激发乡村振兴“内生力”

发布时间:2024-03-01       来源:七一客户端
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广大党员、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,精准把握建好建强村党组织的实践路径,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更好落地见效,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规定,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(村指行政村)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,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全面领导乡镇、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:“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,抓党建促乡村振兴,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,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,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,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。”新征程上,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,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,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党建引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。奋进新时代,阔步新征程,必须以更高的标准、更大的力度、更实的举措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,夯基垒台、积厚成势,抓党建促乡村振兴,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乡村治,百姓安,国家稳。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。要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内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,在系统梳理、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,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一是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。村民自治是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,有利于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。要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,完善农村民主选举、民主协商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。要依托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、村民议事会、村民理事会等,形成民事民议、民事民办、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。要创新村民议事形式,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,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。要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,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,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。要充分发挥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,遵守公序良俗。要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二是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。依法治理是最可靠、最稳定的治理。要常态化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农民法治素养,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、法治为民意识,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。要维护村民委员会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。要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,创新监管方式,推动执法队伍整合、执法力量下沉,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。要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,建立健全乡村调解、县市仲裁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。要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打击力度,严防境外势力渗透,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、滥塑宗教造像等行为。</p>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">三是要提升乡村德治水平。匡正社会风气、塑造乡风文明、重视道德建设,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着力点。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,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,强化道德教化作用,引导农民向上向善、孝老爱亲、重义守信、勤俭持家。要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,引导农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提高,实现家庭和睦、邻里和谐、干群融洽。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,开展专项文明行动,遏制大操大办、相互攀比、“天价彩礼”、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。要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、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表扬活动,不断完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,培育风清气正、向善向上的舆论导向,形成文明乡风。</p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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