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权保护
为进一步做好展会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规范经营秩序,努力营造良好环境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强化审核把关,确保参展内容真实,产品合格合法。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实信息进展危害消费者的权益,招展和布展期间,承办单位严格审核查证,认真把关,确保展厅展位展出的内容不出问题,在参展指南中明确参展参观的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。
二、参展注意事项
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的权益,避免展商所享有的商标、外观设计及发明被他人所仿制,展商应在展示产品之前务必阅读以下事项:
1.在参展前,确保产品享有有效的注册商标。参展的产品如果有新的技术点,应当先申请专利,只有在申请专利后,才能公开、参展。
2.要确保其商标(或者商标的译文)不与举办地的道德、宗教信仰或公共秩序相违背。同时,也要检查商标不与举办地目前已注册的地理标识、集体商标及商号相冲突。
3.应携带注册证书,携带保持商标的缴费证明及任何与以前侵犯该商标相关的文件(如:法院对竞争者做出的判决或发送给竞争者/侵权人的警告信)。
4.要确保其展品商标不与以前注册的商标相冲突,一般来说也不能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,如侵犯他人版权或设计权,也要避免违反不公平竞争的规则。如使用竞争者的商标、包装、包括产品标志及图案的产品目录。
5.为应对可能发生的争议,现场设置法律咨询服务中心。
三、处置办法
1.会展期间,如发生参展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,应立即撤销展位使用权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2.会展期间,对未能提供知识产权证明的参展单位,不允许其以相关知识产权名义进行展销和宣传。
3.会展期间,因参展单位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有关损失,由该参展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利益损失。